國家物資儲備調節(jié)中心關于2021年投放第二批國家儲備鋅的公告
根據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1年第2號公告,決定近期開始投放2021年第二批國家儲備鋅�,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銷售貨物基本情況
(一)銷售品種為鋅;
(二)第二批銷售總量為5萬噸;
(三)銷售貨物資源情況具體見《儲備鋅投放資源表(第二批)》(附件1)。
二、銷售方式
(一)本次銷售通過中國五礦電子競價平臺(五礦龍騰)https://www.xinyilian.com進行公開競價。
(二)競價活動按照《儲備鋅公開競價銷售規(guī)則》(附件2)執(zhí)行。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競買人應充分考慮自身資金等實力,積極穩(wěn)妥參加交易,謹防盲目參加。競買人應滿足如下要求:
(一)2019年底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二)從事鋅加工制造的相關企業(yè);
(三)承諾誠信經營,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購得貨物及時用于生產,不得倒賣、囤積居奇,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四)集團企業(yè)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報名數量限1家;
(五)平臺運營方龍騰數科技術有限公司的關聯(lián)企業(yè)不得報名參加本次競價活動;
為本次競價之目的,關聯(lián)企業(yè)的認定標準:
1.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50%或以上;
2.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控制股份達到50%或以上;
3.企業(yè)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yè)所委派的。
(六)競買人應在競價開始前充分了解、知悉《儲備鋅公開競價銷售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并同意遵守。
四、保證金
參加競價活動須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由電子競價平臺收取并管理。
五、時序安排
(一)公告及報名審核(7月21日至26日)
競買人應于7月23日16時前登錄電子競價平臺完成注冊及報名,經國家物資儲備調節(jié)中心審核通過后,在競價平臺辦理數字證書;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于26日12時前補充提交相關資料,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參加本次競價活動。
已參與過前期國家儲備銷售競價活動、完成平臺注冊的企業(yè)可直接進入國家儲備物資競價銷售專區(qū)進行報名。
(二)確認看貨資格(7月26日前)
7月26日16時前完成保證金充值的競買人具有現場看貨資格,充值金額至少18000元。競買人自行與儲備倉庫聯(lián)系看貨事宜,儲備倉庫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3。
(三)集中現場看貨(7月27日至7月28日)
競買人需向儲備倉庫工作人員出示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章),待倉庫工作人員核實后,按照工作人員要求有序看貨。
貨物質量參照《儲備鋅投放資源表(第二批)》,貨物存儲期間可能產生外觀、質量及成分變化,競買人應進行現場看貨。確認參加競價的,視為充分掌握并接受貨物品質等情況。
(四)模擬競價(7月27日)
競買人可于7月27日9:00-11:00登錄電子競價平臺參加模擬競價,熟悉競價規(guī)則及平臺操作。
(五)公開競價(7月29日)
競價時段為當日9:00-12:00、13:00-18:00,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時間或停止競價,另行通知。
(六)簽訂銷售合同
買受人應在競價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競價平臺與調節(jié)中心簽訂數據電文形式的銷售合同。
六、合同范本
銷售合同范本見附件4。
七、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陳繼勝,010-63908195;常大華,010-63908154。
八、其他要求
禁止國家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競價活動。
附件:1.儲備鋅投放資源表(第二批)
2.儲備鋅公開競價銷售規(guī)則
3.儲備倉庫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4.銷售合同范本
國家物資儲備調節(jié)中心
2021年7月21日